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细则
2021-04-02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 复试形式、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特点,此次复试将以现场复试形式举行,复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2.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或专业)分配如下:

 3.复试名单请见附件1


  二、复试前准备



 三、复试日程及安排




其他事项:

1.如考生出现以下情况需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复试:(1)考前14天内出现可疑症状、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粤康码”为红色的考生,有核酸检测

阴性证明或经学校防疫人员评估可进入学校的;(2)考生当天临时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2.妥善保存进校前乘车等交通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在查验证件和考生身份时,需摘下口罩配合工作人员的查验)。  

4.考生在笔试和个人面试结束后,需尽快离校,不得在考场附近或校园内逗留。

*注:按学科专业特点,为考察学生设计能力,因此将081300建筑学、085100建筑学、083300城乡规划学、085300城市规划专业复试分值比例确定为笔试80分、综合面试90分、英语50分,总分220分。



四、 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计算成绩时,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在复试结束后,于416日前将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 体检

待录取考生可以提前在当地三甲医院体检,准备好体检报告,并在416前寄送到达。地址: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待深圳大学研招办公告。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755-26536246;紧急联系电话:1864358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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