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4-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
2015-09-23

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2014-2015学年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经我校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奖励名额
优秀研究生36名;优秀研究生干部6名。
申请人数超出研究生管理部门下达名额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科研成果突出的参评者,符合评奖条件的申请人数达不到研究生管理部门下达名额的,奖项名额自动空缺。两项奖学金不得同时申请。
四、参评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奖主要奖励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好,科研成果突出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参评条件如下:
1、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2、所修课程全部通过,并有已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
3、二年级研究生无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的,须所有课程考核通过,且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本年级本专业前10%。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主要奖励优秀的院级研究生干部。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院级研究生干部累计满一年;
2、任职期间有突出工作表现,能提供典型材料及例证;
3、学习态度端正,所修课程全部通过。
五、评奖时间
(一)9月23日—9月28日:个人网上申报。
(二)9月29日—10月15日:学院资格审核,拟定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上报研究生院。
(三)10月16日-10月26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公布获奖名单。
(四)报请学校颁发奖金及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程序
9月23日-9月28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网上评优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好后打印,本人签名,附成绩单及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送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联络人(院馆A302办公室)。(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3日-28日)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申请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项。
(二)奖学金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三)报送的科研成果完成时间须为2014年9月-2015年9月,且以深圳大学名义发表。论文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发表文章。发表论文、获奖、专利等须评奖人为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二完成人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其导师。
(四)咨询电话:
1、评审及材料报送:
联系人:黄老师    办公电话:26732854   办公地址:院馆A302
2、研究生课程类型及成绩咨询:
联系人:曾老师    办公电话:26958965   办公地址:院馆A302
3、网上评优系统使用技术咨询:
联系人:邹老师    办公电话:26558495   办公地址:办公楼423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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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部)评审委员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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