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员工临时回校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2-24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校定于39日起开展网上教学,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和教学准备等工作,遵循“开学不返校”的基本原则,现就教职员工临时回校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25日起,因线上教学工作紧急需要或有其他重要紧急工作任务的教职员工,经所在单位审批并向学校报备,可以临时回校。可以临时回校的教职员工,外地抵深时间须满14天,身体无异常状况(如发热、干咳、乏力、肌肉酸痛、腹泻等),抵深后没有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人士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申请临时回校。程序如下:

1、临时回校教职员工(以下简称申请人)如实填写《深圳大学教职员工返校健康信息申报卡》(扫描下方二维码)。符合临时回校条件的申请人,系统将生成一个绿色二维码(附件1)。

2、申请人填写《教职工临时回校审批表》(附件2)。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申请人填写的《教职工临时回校审批表》和申请人健康信息申报卡审核结果(需有绿色二维码)后,对申请人的临时回校申请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4、临时回校教职员工凭审批后《教职工临时回校审批表》、身份证或校园卡,验证身份后进出校园。(注:第一次回校时,可使用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教职工临时回校审批表》的手机截屏或扫描件。)

二、单位审批注意事项

1、审批时应从严掌握,原则上一间办公室或实验室同一时间只能安排一人返回,必须2人及以上返回办公的应保持足够间隔或分时段回校。

2、各单位在当天下午3:00点前汇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未来两天临时回校人员名单,报教职工工作组备案。各单位每两天报备一次(附件3),特别紧急的情况单位当天审批后应及时报备。首次报备名单(即2526日回校人员名单)请于2415:00前以邮件公文形式发送至人力资源部。

三、临时回校的教职员工应遵守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1、尽量选择步行、骑行或自驾车,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必须从各校区指定校门进校(粤海校区立德门、沧海校区面向白石路大门、丽湖校区惟理门、罗湖校区校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校园卡。

3、进校后只能按照《审批表》进出所批准的楼宇、区域,不得组织、参加聚会或聚餐。

4、根据《深圳大学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附件4)要求,各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回校教职员工要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办公用品尽量专人专用;办公室要做好消杀工作,公共办公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消毒。

5、建立工作日志,对回校办公的时间、地点、内容、接触者等做必要记录。

6、工作完成后,应尽快离开校园,不在校园里长时间逗留。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无死角、无遗漏、无盲区。教职工要强化卫生和安全防护意识,主动配合学校相关管理,积极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办组加强检查督查,对未经审批擅自回校、审批把关不严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管理规定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附件:1、健康申报卡审核结果样式    

   2、教职工临时回校审批表

   3、教职工临时回校情况汇总表(用于报备)

   4、深圳大学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

 

 

 

                深圳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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